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发表书面
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龙、张复生、赵永德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余龙、张复生、赵永德均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余龙、张复生、赵永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余龙 赵永德 崔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