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金马”)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玲,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12 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吉林陈启斌律师事务
所,其中: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该律所实习律师,2014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该律所律师,2020 年 1 月至今任该律所主任。2022 年 11 月至今任通
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还担任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均亲自出席。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投票表决情
董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况
加次数 加会议
张玲 14 14 0 0 0 否 对全部议案
均投同意票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玲 5 5 0 0
(二)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在 2025 年共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1 次、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一致同意该事项。
对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同意
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均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
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
注问题。
(七)现场工作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本人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执行、重大项目
的推进进度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通过到公司现场参会,与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经营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充分研讨。全年现场工作时长 17 天,确保
了对公司治理与经营动态的持续、有效监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有利于做出独立判断的
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
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汇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并根
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5 年度,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定的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业务受到限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同时,该
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时,该事项已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提名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赵微女士
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情况
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各项工作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
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
断,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我将继续按照
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我将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