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8 证券简称:百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4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
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
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
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46 家。
大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
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
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不影响大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对其向公司提
供服务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贻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 年
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超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拟确定 2026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1 万元,与上年相
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9 万元,与上年相同。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
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大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
见,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