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4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温州万控鑫
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鑫为”)拟对共同出资设立
的浙江万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控精密”)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
减资,将万控精密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少至 3,000 万元。本次减资后,
公司出资额为 2,400 万元,持股比例 80%;温州鑫为出资额为 600 万元,持股比
例 20%。
? 温州鑫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施汉泽系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有限公司的
经理,其子施贻沛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董事;温州鑫为的有限合
伙人木林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温州鑫为系公司关联
自然人直接控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温州鑫为发生关联交易,
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相同类别交易(共同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万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认缴出资
额 8,000 万元,已实缴到位 3,200 万元;温州万控鑫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万控精密 20%股权,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已实缴到位 800 万元。
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聚焦核心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前期逐步对低效资产进行处
置并对部分未盈利业务进行调整收缩。因万控精密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根据公司
内部业务和组织优化安排,现拟将万控精密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少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温州鑫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施汉泽系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有限公司的经
理,其子施贻沛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董事;温州鑫为的有限合伙
人木林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温州鑫为系公司关联自
然人直接控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缴出资 100 万元,占比 5%。
温州鑫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且
资信状况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
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
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
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修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万控精密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470.24 万元,负
债总额 1.44 万元,净资产总额 2,468.80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2.33 万元,
净利润-103.51 万元。
(三)本次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减资前 减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控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
温州万控鑫为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2,000 800 20% 600 20%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4,000 100% 3,000 100%
四、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依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双方以等比例进行
减资,公司减少认缴出资 5,600 万元,温州鑫为减少认缴出资 1,400 万元。万控
精密设立时,交易双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双方在万控精
密的股权比例;本次交易双方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减资后仍以双方的实
际出资额确定持股比例,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规划需求开展,有利于提升公
司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减资完成后,万控精密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减资事项系经
全体股东友好沟通协商确定,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行为,也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木晓东先生、
木信德先生及林道益先生与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该议案回避
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不适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温州鑫为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
联方发生相同类别交易(共同投资)。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