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7581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恒达新材 股票代码 30146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郑洲娟 周浩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
办公地址
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 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
传真 0570-7061234 0570-7061234
电话 0570-7061199 0570-7061199
电子信箱 hdxc@hengdaxincai.com hdxc@hengdaxincai.com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结构以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为主。成立二十余年,公司在国内
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市场尚不成熟时即战略定位于以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为主的产品结构,公司坚持“绿色包装 引领美
好生活”的发展使命,在行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原辅材料性能研究、辅助材料的应用开发、原辅材料配比的
研究、生产设备的改造,并通过对设备参数的调整不断优化特种纸产品生产工艺,逐渐形成了核心技术体系,能够满足
下游包装领域透气性、阻菌性、防水防油性、生物相容性的相关要求以及环保健康的发展趋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
中高端医疗和食品一次包装原纸领域已取得领先地位,产品在行业内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产品为特种纸原纸,原纸产品在经过下游客户涂布、印刷、分切等基本工艺以及其他技术工艺处理后加工成包
装纸产品,并应用于终端市场。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重点专注于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医疗和食品包装原纸领域的主要生产企业之
一。依托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和快速响应的服务,为医疗、食品等行业制造企业或其包装材料生产企
业提供优质原纸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与国际领先企业同台竞争,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居于前列。
一方面,随着全球医疗健康标准不断提升,市场对无菌、可降解、抗菌等功能性包装材料的绿色安全需求显著增长,
推动特种纸在医疗耗材、器械灭菌包装等场景的应用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和消费理念的升级同时催生了食品
包装材料的消费升级,为行业开辟增量空间。公司生产的特种纸原纸凭借高性能、环保可定制等优势,随着下游需求的
不断增长将迎来广阔发展前景和强劲增长动力。
另一方面,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在行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原辅材料性能研究、辅助材料的应用开发、
原辅材料配比的研究、生产设备的改造,不断优化特种纸产品生产工艺,逐渐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体系,更好地满足下
游包装领域透气性、阻菌性、防水防油性、生物相容性的相关要求以及环保健康的发展趋势。公司不断推动市场开发和
技术攻关,全力开拓市场,聚力研发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提升公司产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总资产 1,735,016,514.60 1,684,780,586.10 2.98% 1,698,395,05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1,151,154,274.03 1,007,627,562.37 14.24% 868,737,04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0,770,812.94 60,158,817.61 17.64% 77,497,205.4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9,771,217.17 211,291,691.78 -109.36% -197,120,607.74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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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42,489,604.89 278,241,119.92 275,691,405.91 354,732,14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795,381.67 17,647,613.97 19,021,133.95 23,306,683.3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0,269,735.75 -3,916,550.69 -61,226,954.47 85,642,023.74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潘昌 37.86% 33,873,000.00 33,873,00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衢州川
达创业
境内非
投资合
国有法 17.21% 15,401,000.00 2,750,179.00 不适用 0.00
伙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境内自
姜文龙 10.13% 9,064,182.00 6,798,136.00 不适用 0.00
然人
龙游联
龙股权
投资基 境内非
金合伙 国有法 9.06% 8,11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境内自
#陈峰 0.23% 21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方冰梅 0.16% 141,5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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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
梁玉龙 0.14% 123,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傅世考 0.13% 119,8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交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浦
银安盛
增长动 其他 0.11% 101,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力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境内自
#杨国良 0.11% 94,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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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由 39.37 元/股调整为 38.81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4)。
截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58,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1.183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8.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97,63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6.34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 35.37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至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由 35.37 元/股调整为 35.02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67,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410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2.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192,97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 89,480,000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
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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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