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5521 号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欧普泰公司”
)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5517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欧普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欧普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欧普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欧普泰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
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欧普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编制。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欧普泰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
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具体扣 上年度 具体扣
项目
(万元) 除情况 (万元)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219.08 8,193.8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41 4.4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7% 0.0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收入。
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41 4.4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214.67 8,1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