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超
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或“公司”)2021 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6.33 万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71.49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6,928.9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642.57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
第 332C0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6,098.63 万元(含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7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 2,543.9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04 万元(其中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824.07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395.95 万
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形成账户余额补充流动资金 104.78 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入 31 日累计募集资
投资总额 态
金投入金额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
程项目
合计 98,600.00 38,642.57 36,098.63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历次延期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历次延期情况如下: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9)。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废
酸综合利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具体情况
参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14)。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5)。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 19,516.45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累计已投入 16,972.23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
生产氟化钙、2 万 t/a 高浓度废硫酸综合利用生产硫酸钙、2.5 万 t/a 酸洗废液综
合利用(其中 1 万 t/a 硫酸酸洗液生产聚合硫酸铁絮凝剂、1.5 万 t/a 盐酸酸洗液
生产聚合氯化铁絮凝剂)的生产能力。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和募集资
金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账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户余额
废酸综合利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滁州分行
废酸综合利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滁州分行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利息收入净额
五、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主要原因
项目”建设工作,并结合公司业务需要、下游行业变动情况审慎合理规划并使用
募集资金,目前,“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具备 5 万 t/a 废
氢氟酸综合利用生产氟化钙、2 万 t/a 高浓度废硫酸综合利用生产硫酸钙、2.5 万
t/a 酸洗废液综合利用(其中 1 万 t/a 硫酸酸洗液生产聚合硫酸铁絮凝剂,1.5 万
t/a 盐酸酸洗液生产聚合氯化铁絮凝剂)的生产能力。现有已建的上述生产线产
能已基本满足客户需求。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涉及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漆、
颜料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子元件制造、
玻璃蚀刻、集成电路以及光伏产业等领域,此类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呈周期性
波动。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市场周期性变动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增速放缓。
综上,结合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诸多因
素,剩余募投项目暂不适宜继续实施。经公司审慎研判,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效性和必要性,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终止“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一方面,继续推进“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将不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
相关投资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风险;另一方面,现有已建生产线产能已基本满足
现有市场需求。经公司审慎决策,决定终止“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并将剩余的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终止“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834.93 万元(含
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
余额为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824.07 万元尚
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拟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七、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结合行业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已建成产能情况及宏观环境、产业发展趋势作出的
合理决策,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结合行业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已建成产能情况及宏观环境、产
业发展趋势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和市场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整
体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经公司审慎分析,本次拟终止“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之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根本利益,一方面,继续推进“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将不利于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避免相关投资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风险;另一方面,现有已建生产线产能
已基本满足现有市场需求。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超越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本次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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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邓俊 周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