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
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精锻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共
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
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70,396.26万元。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
为:
(1)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8,998.24
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
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56,559.03万元,其中包括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
民币21,786.73万元,详见三(四)。
(2)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79,394.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418.2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76643609888188 募集资金专户 15,769,622.66
公司姜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姜堰支行
中国银河证券泰州青年
南路营业部
合计 - - 16,847,213.75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14,670,399.18元,已扣除
手续费5,576.3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
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
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
购置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024年8月,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公司增加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新增加的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将进一步承接公司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设备、相关产品的
生产制造和业务拓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
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2025年10月,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
期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目鉴于全球市场竞争供应链格局变化,公司为配合欧美客户需求,提升生产效率和
生产稳定性,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PACIFIC PRECISION FORGINGTECHNOLOGY
(THAILAND)CO., LTD.增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在原实施地点的
基 础 上 增 加 “ No.88/88Moo1,Nikhom Phatthana Sub-district,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Rayong 21180”这一实施地点,于泰国公司增加新能源汽车和工程机械齿轴
项目供应配套产能,以适应全球市场竞争需要。2025年10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5年四季度提交泰国公司增资的境外投资(ODI)申请,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ODI审批尚在办理中。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及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将相关
设备分批在境内进行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目前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其余设备将根据供应商交付进度陆续完成。公司将根据ODI审批进展评估并调整募投
项目实施安排,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事项变更的,将按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
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于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786.73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1632号《关于江苏太平洋
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17,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7,500.00万元银河金汇辰星FOF双周增利
万元银河金汇辰星FOF月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购买日为2025年9月9日和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入过程
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锻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812.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98.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394.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变更) (2) (3)=(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8,000.00 96,812.74 8,998.24 79,394.50 - - - - -
合计 - 98,000.00 96,812.74 8,998.24 79,394.50 - - - - -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
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2024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新增加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进一步承接公司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设备、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和业务拓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6 月。2025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鉴于全球市场竞争供应链格局变化,公司为配合欧美客户需求,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 PACIFIC PRECISION
FORGINGTECHNOLOGY(THAILAND)CO.,LTD.增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No.88/88Moo1,Nikhom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Phatthana Sub-district,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Rayong 21180”这一实施地点,于泰国公司增加新能源汽车和工程机械齿轴项目供应配套产能,以适
应全球市场竞争需要。2025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1632 号),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金额为“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自有资金 21,786.7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 17,2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恩 徐荣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