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122 号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特迅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奥特迅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奥特迅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
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奥特迅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在重大不一致,奥特迅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
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奥特迅公司 2024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志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邬家军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对深圳奥特迅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迅”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54 号)。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
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要求,现公司董事会对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
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原文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奥特迅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3,298,777.70 元及合同资产
账面余额 15,588,905.97 元,由于没有从客户往来函证中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导致我们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科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上述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
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及效果如下:
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应对 2024
年度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一)强化客户往来款项管理
公 司 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应 收 账 款 193,298,777.70 元 、 合 同 资 产
款项金额、账龄等核心信息,确保往来款项明细准确无误。同时,优化函证流程,
明确函证发出、回收、核对的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跟进函证全过程,针对前期函
证未回函的客户,重新核实客户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确保函证能够有效送达。
为强化公司与客户的对账及沟通工作,公司成立专项小组,主动与客户开展
多轮对账沟通,具体举措如下:
对账沟通。
电话沟通、现场拜访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更深入的账务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性。
团队开展现场走访,结合年度审计要求,进行复盘核对。
在整个对账沟通过程中,销售部门安排专人全程跟进,详细记录每一次沟通
的细节及客户反馈;财务部门全力配合,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账务资料,为对
账工作的高效推进提供坚实支撑。通过跨部门协同,确保对账沟通工作有序、高
效开展,有效提升公司与客户间的账务清晰度与信任度。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针对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开展专项审
计与重点跟踪。针对主要客户,从项目执行情况,销售回款等多维度进行函证确
认,并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部分重点客户,确认合同履约执行情况。同时对函证
客户执行替代程序测试,全面检查与函证客户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回款、发票、
物流单、到货签收单等原始凭证,核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同
时,分析客户历史付款记录、信用状况,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
确保相关科目计量准确。
(二)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为加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公司已健全对账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与流
程,并强化相关培训;内部审计部门将客户往来款项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定期核
查并督促整改;同时,优化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及逾期预警,
从源头上保障财务信息质量。
综上所述,针对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
产函证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事项,公司已采取全面、有效的整改措施,重
新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于以上整改成果,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完全消除。
特此说明。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