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810013 债券简称:万通定转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王榕,作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年度任职期间,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榕,男,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就职于火箭军工程大学,任讲师,现就职于西北工业大学,职业领域为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主攻人工智能研究工作,任长聘副教授。2025 年 11 月至今,任万通
液压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2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方式出 次未亲自参
独董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出席股东会次数
席董事 加董事会会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议
王榕 2 0 2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独立董事之后,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未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本人掌握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合理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
核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关注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形成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会等机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持续丰富沟
通渠道,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沟通、调研、阅读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
告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支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
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
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
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流程符合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及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1月11日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提名本人王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本次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任期内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
深入沟通,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