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霖霖)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3: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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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庞霖霖)作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和义务,凭借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秉持诚实、勤勉、
  尽责的态度,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庞霖霖,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执行总
  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深圳市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5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海瑞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庞霖霖      13       2       11      0       0       否       6
       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对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有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让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
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地审阅议案相关资料,
并及时同公司人员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委员会职能。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予以关注并进行审查,上述事
项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四)公司现场调查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公司的日常运营状况
及研发生产进展,并结合行业趋势与专业知识,积极建言献策,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借助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进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其
他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此外,本人主动关注监管动态,密切留意专业机构、媒
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看法,并不定期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动态与资本市场
最新趋势,从而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
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
履职工作提供全面支持。公司管理层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能对本
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审
计情况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内部审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有效运作;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本人与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进行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
报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本人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截止时间,
在征集期内无股东向本人委托投票。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在出席股东
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审议关
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行为遵守公平、公正、诚信的
原则,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审
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成员,本人仔细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
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
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
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
                         (审核函〔2025〕030011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
号)。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
考审阅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做相应
更新、补充和完善,并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其他相
关文件。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事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本人与管理层保持顺畅、透明的沟通机制,
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领域的经验与能力,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独立研判,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
发挥对公司规范治理的监督制衡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进一步深化对公司战略与运营的理解,依托自身专业
经验,在董事会决策中提供更为精准、独立的判断。同时,本人将持续加强对中
小股东权益的关注,积极发挥在监督制衡、风险防控及战略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为公司的稳健、可持续发展注入专业智慧。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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