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
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
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新兴战略产业博士专家联谊会
理事、深圳市龙华区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长期从事新能源产业、能源
与环境政策、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8 2 6 0
股东会 4 0 4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员会召集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对考核相关内容进行
了讨论。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
告、计提资产减值、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真阅读候选人的简历,并基于独立判断进行表决,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活动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在
任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三项议案。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合规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合规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
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
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
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
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22 个工作日,通过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
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
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
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
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
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重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相
关事项具备合理性、公允性,有利于公司提高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
准确真实。
(三)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四)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12 月
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作为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审阅后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是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等因素对其进行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确
定的,符合公司考核评价体系的规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信
息。
四、 其他工作情况
五、 总体评价
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
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刘宇
电子邮箱:liuyu@cdi.org.cn
以上是我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6 年度,本人将继
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非常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同时,也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
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