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苏勤,女,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多个部门总经理,海通新能源产业基金董事长,海通众投金融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通证券董事总经理,中科招
商投资管理公司联席总裁等职务。2020 年 8 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确保
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
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
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提出了诸多合理性建议,
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 5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 3 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
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以通讯方 报告期应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式参加次 出席会议
席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陈苏勤 5 0 5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
召集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
席 1 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
席 7 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沟通年审计划/进度并听取年审会计师
关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的汇报、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
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
询结果及影响、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讨论和审议。2025 年度工作期间,本
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切
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经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邬崇国先生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同意增补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
担任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
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 2024 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安排,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举行了 1 次会议,本人
实际出席 1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
因素,结合目前经营状况、资金状况等,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
发挥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在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上对如下重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
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了相关审议意见。此外,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对于可能损害公司或者
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
中小股东的诉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履职,对会议议案
材料认真阅读、仔细研究,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
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法律风险、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
从业经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
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
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
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
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每次参加审议定期报
告的会议时,本人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战
略;关心公司的发展和制度建设,并对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信息进行讨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
议、9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
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该次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
(三)利润分配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4 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对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 2024 年度执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披露符合公司相关薪
酬管理制度,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其津贴、薪酬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五)选举独立董事
本人对选举独立董事事项表示关注,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背景、胜任
能力等进行认真核查,通过电话与董秘沟通交流,明确现行法规要求,充分履行
独立董事审查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坚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指
导,勤勉地履行本人的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策略,并与
管理层保持了顺畅且富有成效的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投
身于公司的各项决策过程中,仔细审查会议的各个提案,并以独立和公正的姿态
提出见解及投票。本人助力公司持续改进其治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确保了公
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了公司的稳定和
持续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协会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持勤
勉尽责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加强与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维护好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苏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