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6 年 1 月,天
健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
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对审计师事务所开展年
度审计工作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在
审计完成阶段,事务所就审计的相关工作向审计委员会做了详细汇报。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