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委
员 3 人,实到委员 3 人。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销。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人员。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监管要求,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与经营实际,将薪酬与公司业绩、
个人履职贡献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具备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利于完善公司
治理、推动长远发展。本委员会一致同意该制度制定,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陶福生(签字):
张薇(签字):
万国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