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德军、张方亮、黄森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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