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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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飞力达”)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并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确认,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遵循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江苏飞力达及主要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
控制审计、资金管理、合同协议管理、销售收款、采购付款、固定资产管理、成
本费用控制、关联交易、担保决策、重大投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及对控股子
公司管理等多个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竞争、价格变动、营
销、财务和法律等。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修订要求,取消了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
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
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职责的权限,确保了职责分工的科学性和
制衡机制的有效性。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议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能够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确保他们充分行使其合法权益。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
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及高
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及实施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并审核其薪酬政策与方案,
确保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等。
  (二)人力资源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涵盖了《劳动用工制度》《薪酬结算管理办
法》《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关键管理制度,为公司打造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
供健全的制度支持。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
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有效保障员工的
合法利益。同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
使命感。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与经营目标,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策略和员工培
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通过构建灵活的用人机制,
保持公司的持续生存、创新和发展能力。
  (三)社会责任
担当。
  公司聚焦应急响应与员工奉献:党支部与工会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员工踊跃
参与;同时,公司迅速响应四川德格县呷依村需求,募集并精准送达衣物,以跨
越山海的温暖传递爱心。两项行动交相呼应,展现了企业的人文温度。将爱心义
卖与敬老关怀相结合。在发起募捐与义卖倡议,全员积极响应。中秋前夕,公司
在义卖善款基础上追加资金,购置笔记本电脑、月饼、牛奶等物资,走进养老服
务中心开展主题慰问,切实解决办公设备短缺问题,让老人在佳节中感受到温情
和关爱。
  公司秉持“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的理念,在应急救助与社区关怀中实
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未来将持续拓展公益路径,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
飞力达力量。
  (四)企业文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飞力达的企业使命:“助力智造企业提升供应链
管理效率,打造绿色供应链,为客户创造价值”,将“诚信、务实、成长、创新、
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物流服务中,立志成为“数据科技驱动的智造供应链
管理专家”。
  (五)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着
力打造坚实的“第三道防线”。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
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目标、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审计程序及职业道德等要
求。2025年,审计部以风险为导向,运用独立、客观的评估方法,围绕组织架构、
授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信息安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
款、固定资产等核心领域,对公司运营与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进行了确认与评估,
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在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效果和风险防范能力方面的关键作用,
为经营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推动了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六)主要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为强化公司资金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公司制定了专项制度,涵盖《资
金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关键文件。该制度严格规范货币
资金的收支和保管行为,以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等,从而确保公司财产安
全及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筹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实
现了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公司规范了筹资的授权批准流
程,明确了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责任及工作要求;指定专人对银行借款的本
金及利息进行计算,保证了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内部控制;建立资金台账,记录
各项借款资金的筹集、运用、本息归还、借款合同担保及抵质押情况,从而筹资
过程得到了有效控制。
  公司对合同、协议实行集中化管理,由法务部统一归口管理。公司制定了《合
同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执行合同、协议的审批制
度,确保合同、协议订立过程中的程序、形式及内容合规。同时,合同、协议的
履行、变更与解除基本得到有效监控,违约风险能得到识别和有效处理。
  公司建立了销售业务全流程的内部管理体系。市场与客户中心制定了包括
《销售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以及《客户满意度管理制度》等多项规范性
文件,明确了销售相关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财务部门制定了《应收
款项及客户信用管理制度》,销售政策与信用管理机制设计合理、执行到位。公
司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开展专项催收工作;销售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均符合
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
  公司对重大项目及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业务由总部采购职能归口统一管理,
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批权
限。采购业务中,职责分工清晰、权限范围明确、审批程序严谨高效,机构设置
与人员配备科学合理;相关采购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均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
制度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由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中心归口统一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财务部门配套出台了《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细则》,信息管理中心制
定了《资讯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等专项制度。相关制度及管理细则得到了较好的
执行,关键方面与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依据适当,审批流程
规范,职责分工明确;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公司财产损失;
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公司财务部门设有专职人员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公司已制定了《财务
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统
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
  (七)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裁及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中,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做出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容做出了具体界定,对定价原则、
审批权限和手续以及信息披露做了明确规定。
  (八)担保决策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对违反审议审批权限和
审议程序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
  (九)重大投资管理控制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已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在
重大投资决策中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流程,规
定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须经股东会批准。此外,公司对外投资的审
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业务规则。
  (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相
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
  (十一)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与披露工作,完善
信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
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认真编制定期报告,
并及时披露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加强了对网站内容发布的审核,并在投资
者接待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生有选择性、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
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十二)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通过对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司章程
的规定推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来参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管理、
信息管理等。公司对所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办法
为述职述廉、内部审计、绩效考核、诫勉谈话等。
  公司要求各控股子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重大事项发生
前向公司报告。对于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各
控股子公司须待履行有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审计部门会加强开展对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其履职期间的经济
责任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跟进整改情况。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公司层面缺陷认定时,以公司税前利润为基础进行定量判断,重要性水平为
公司税前利润的10%,具体缺陷定量指标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0%;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10%;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财务报告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3)对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未实施补偿性控
制措施;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针对重大或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整改;
  (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严重损害声誉。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2)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权限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评价
  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测试检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构建起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充分满足公司管理与发展需求,为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坚实保障,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全
面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有效执行。报告期
内,公司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充分性及执行
的有效性做了适时的优化,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对控制和
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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