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总股本 481,777,232 股,注册资本为 481,777,232 元。
二、变更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9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123174”。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2 月 2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2 月 14 日)止,可转债持
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议案》,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精锻转债”累计转股 103,276,49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其中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转股 103,270,011 股
(每股面值 1 元);
综上,2025 年度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481,777,232 股增加至 585,047,243
股,注册资本拟由 481,777,232 元变更为 585,047,243 元。
三、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前后《公司章程》的对照内容具
体如下:
修订前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创业板上市。2020 年 9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 业板上市。
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76,770,75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76,770,753 股,于
股,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创业板上市。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向不特 市。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980 万张,每张面值 可转换债券 98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1,777,23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047,243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法定代表人。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81,777,232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047,243 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