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常熟风范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
杨家茂先生、黄雄先生、刘军先生、阳晓宇先生、苏子豪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家茂先生、黄雄先生、刘军先生、阳晓宇先生、苏子豪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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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