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
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
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
放董事津贴。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绩效薪酬与基本薪酬总和的 50%。公司
经营指标、个人岗位绩效指标的制定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公司年度战略落
地情况为核心依据。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 12 万元/年(税前)。
其中独立董事高强先生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在岗津贴等,主要依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
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对应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整体薪
酬体系定位等确定。
(2)绩效薪酬:包含绩效工资、效益奖金等,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
况及个人履行岗位绩效指标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绩效薪酬
与基本薪酬总和的 50%。公司经营指标、个人岗位绩效指标的制定以经审计的年
度财务数据、公司年度战略落地情况为核心依据。
(3)福利补贴:主要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以及节日补贴、年度体检等公司提供的福利。
三、适用期限
四、其他规定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审议通过后将追溯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后追溯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