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或“致同所”)。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
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
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 年公司审计费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5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致同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所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姜韬 2000 年 2000 年 2013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一曲 2006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韩瑞红 1997 年 1997 年 2005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9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张一曲,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1 份。
姜韬(项目合伙人)、张一曲(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项目质量复核
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未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
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 年公司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致同会计师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
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
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及参照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