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39 人,注册会计师 1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14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9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孟庆卓,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已签
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高天琪,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起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已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已签署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近 3 年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97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发生变化,年报审计覆盖范围增加及审计工作量相应提升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197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62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