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苏州艾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
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
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一致同
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
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考虑到立信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
的审计机构,相关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进行确定。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记录。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年审工作报告的汇报,
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
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完整、客观、
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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