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1 证券简称:江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王鹏飞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结合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地块规划调整,同意对募投项目“江天研发制
造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实施地点由“殷家路中段”地块变更
至相邻的“殷家路东段”地块。
除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外,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
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202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 年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据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制定了《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编制了《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计划,并以经过审计的 2025 年度的经营实绩
为基础,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
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聘任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
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稿)》(公告编号:2026-039)。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因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内控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因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鹏飞)》(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在任独立董事王鹏飞、田全慧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了监督,并出具了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于股东分享公
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特
制定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包
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琪女士、黄延国先生可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或子公司可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滕琪、黄延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
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理财产品,
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对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滕琪、黄延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审计
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
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