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其中朱晓东先生、陈西婵女士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光荣召集并担任主持人,公司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
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彭征安先生、木利民先生、汪新民先生分别向董事
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光荣女士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和股
东会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332A014581 号《安徽超越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情
况。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
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
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
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和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光荣、高德堃、蒋龙进、范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酬方案的议案》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薪酬标准,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
贴标准为人民币 7.14 万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
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薪酬标准,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光荣、高德堃、蒋龙进、范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以银
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士为公司及
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高志江先生、高德堃先生及李光荣女
士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
展,本次担保不存在支付担保费情况,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光荣、高德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
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5 年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 年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星期四)
下午 15:00-17:0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关于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
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
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仍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
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
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
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
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
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
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②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
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
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
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③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
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
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④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
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⑤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
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⑥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
其他事宜;
⑦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
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⑧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
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⑨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
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
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⑩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
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经公司审慎分析,本次拟终止“废酸综合
利用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一方面,
继续推进“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将不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
相关投资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风险;另一方面,现有已建生产线产能
已基本满足现有市场需求。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34,612,939.19元,公司实收股本
为94,253,33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
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 ESG 管理,
积极履行 ESG 职责,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
制度》。此外,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
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现逐项审议以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