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6-02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
宜。
●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72,672,589.08 元,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854,834.13 元,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960,295,304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
(一)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650,040.34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5年10
月27日实施完毕。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960,295,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 利 人 民 币 0.21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20,166,201.38 元 ( 含 税 )。 剩 余
红股。
综上,2025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
金红利)为52,816,241.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816,241.72 38,411,812.16 11,139,425.5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02,367,479.41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否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D)是否低于5000万
元
现金分红比例(%) 91.0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
否
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注:“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数据为预计的 2025 年度分红金额人民币 20,166,201.38
元(含税)及已实施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 32,650,040.34 元(含税)。年度合
计 52,816,241.72 元(含税)
。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367,479.41 元,高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
件及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
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比例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 2026 年相应期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
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
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