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 通葡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82 元/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约定,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漏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44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00
万股。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75
万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约定,同意将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82 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 万股由本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为 2.82 元/股,不作调整。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 28.2 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750,000 -100,000 26,65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280,000 0 427,280,000
总计 454,030,000 -100,000 453,93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82 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