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06 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58.795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3%;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动科技”)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五)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一)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二)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06 元/股调
整为 33.88 元/股。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5.8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15 人
调整为 108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73.30 万股调整为 247.50 万
股。
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中 3 人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使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权益及第二个
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标,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离职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及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标对应的权益不
得行使,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不得/放弃归属的 22.1228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
数为 106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 156.7872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 9 人,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 19.8870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30%。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7 年 4 月 23 日。
(二)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现说明如下: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任
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 职期限要求。
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 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X)): 公 司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35,434.45 万
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49.82%,
营业收入增长率(A)
考核年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归属期 考核目 考核目 考核目
度 80%。
标 A1 标 A2 标 A3
第二个归属 2025
期 年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安排如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A1 X=100%
考核年度公司
A1>A≥A2 X=80%
营业收入增长
A2>A≥A3 X=60%
率(A)
A<A3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为准。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行政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
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的个人考核结果(S)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 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06名激
的标准系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
考评结果(S) S≥90 S<60
≥80 ≥60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 7,057.5398 万股的比例为 0.83%。
获授第二类 本次可归 剩余未归属 本次可归属数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属数量 的数量 量占已获授数
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职工代表董事、副
李军 10.00 2.4000 4.0000 24%
总经理
核心骨干人员(共 105 人) 234.98 56.3952 93.9920 24%
合计 244.98 58.7952 97.9920 24%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本次董事会
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在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本次拟归属的 106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激励资格,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 10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共计 58.7952 万股。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归属,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的实施,公司尚需按照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
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