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
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数量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
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
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就本激
励计划行权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因此,根据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 41.067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2.0182 万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
期权的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
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 29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
的合计 52.0182 万份股票期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