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讯自控”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讯自控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2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7,2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245,72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1]518Z00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 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32,355.60 24,572.12 23,860.9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生产经营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
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与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
R2(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
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自有资金所获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所获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面临收益波动风险,导致的实
际收入可能不及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法律责任。
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
措施,控制风险。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报告》中披露前述理财产品的当期收益情况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
称、期限等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增值部分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政 葛麒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