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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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核准,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本公司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1年7
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98,358,339.73 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782,167,5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92,850,221.22
元 ,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09,898,215.8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 人民币
资金。2025 年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09,898,215.85 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
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1,166,547.28 元) 已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9号)核准,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12,396,2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1.79元/股。本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7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3,227,799.87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0,936,772,174.98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2年6月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53,146,619.15 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19,198,300.00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0,953,146,619.15
元,2025 年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936,772,174.98 元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差
异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6,374,444.17 元。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
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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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限公司万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内蒙古大全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
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注1)    2901010120010025147    活期    3,511,888,4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2)   107087994445           活期    1,104,068,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注3)        502776395337           活期    1,067,061,6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注4)    50820188000305583      活期      421,05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注5)     155674571811           活期                   -                   -
 总计                                                     6,104,068,000.00                   -
注1: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底结项,该账户余额已于
注2: 该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该账户余额已于2023年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销
    户。
注3: 该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
    并销户。
注4: 该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募集资金,该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
    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155674571811户并销户,转出金额继续用
    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5: 该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募集资,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使用完毕并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068,000.00元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6,067,191,792.45元的差异为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88,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35,488,20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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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续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1)   108793155556       活期     8,003,348,6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注 2)      991904088810666    活期     2,941,651,374.9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注3)     155675254836       活期                    -                -
 总计                                                 10,944,999,974.98                -
注1: 该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募集资金,该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度
    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155675254836户并销户,转出金额继续用
    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2: 该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度使用完
    毕并销户。
注3: 该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募集资金,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度使用完毕并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944,999,974.98元与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936,772,174.98元的差异为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40,000.00 元及待支付的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8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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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82,167,500.00 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37,800.00 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19,198,3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840,000.00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闲置超募资
金计人民币 74,719.18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2021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 172,584,578.45 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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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2021年8月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182,105.00万元(含)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
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于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2,00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3日,本公司召
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7,284.25万元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2月30日,
本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21年度和2023年度合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2,850,221.22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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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
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见。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及“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
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资金节余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5年2月17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并将该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金额共计人民币109,898,215.85 元。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孙公司内蒙古大全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募
投项目“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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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续
注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
     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原由本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
     园内负责投资建设,调整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根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孙公司内蒙古大全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实施
     主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注 3:本公司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已于 2024 年投产,现处于分级验证阶段,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 4: 年产 35,000 吨多晶硅项目,承诺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61,188.50 万元。该项目已于 2022 年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
     度产生营业收入 176,291.20 万元,未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2025 年度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多晶硅产品产、销量收缩,
     导致收入下降。
注 5: 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超出承诺投入部分为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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