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0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罗薇,作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新就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
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自新就任独立董事以来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罗薇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7月至1994年10月,担任广州市机电工业局财务审计处科员、科长;1994年10
月至1996年8月,担任香港国浩集团财务总监部高级会计;1996年8月至1999年4
月,担任广州市东山外经贸公司财务部科长;1999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中
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财务部经理、高级总监,2020年8月至今,
担任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担任胜业电气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2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次未亲自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会议
罗薇 0 0 0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因本人于2025年12月26日新就任独立董事,任职后至2025年年末,公司尚未
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本人自任职以来于2025年度未
出席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
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审计部
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问题。
(六)现场工作情况
间为1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工作会议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此外,本人与公司其
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独立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自本人新就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
力,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专
业的意见与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障和必要支持。公司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本人提供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风险防范
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前,公司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前,公司已完成会计师续聘工作。本人经核查了解,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
正的审计服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切实
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
更具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