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齐保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起任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
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能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齐保垒,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与财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西安交通大学智能会计与
财务研究所所长;2021 年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2024 年被评为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2018
年 4 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 年 7 月至今,
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主任;2023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601890.SH)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陕西能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
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
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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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照要求参
加,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 会
姓名 应出席 是否连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齐保垒 5 3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情况如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3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
集人)的议案》等议案。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各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的议案》等议案。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5 年在陕西能源现场工作时间为 6 天,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等会议以及实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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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2025 年 12 月,本
人参与了对公司所属的信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实地调研,深入项目施工一线,实地察看
了关键工段现场作业情况,详细了解了公司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展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其他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需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形。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
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公司十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通过沟通会议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报告相关业务发展情
况、经营指标数据和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均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要求发送会议通知、提供相关会议材料,积极支持并配合开展工作,充分保障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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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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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
公司 2025 年度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为
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
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2 万元/年。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方案的制订程序合法有效。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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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齐保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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