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树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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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徐树田,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
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12日起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确认: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重大利害关系;
  未在公司或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未持有公司股份或接受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馈赠;
  已提交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未发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
建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发生提出异议、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会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席会议
徐树田    7     7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
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徐树田         2         2        0
  审计委员会          徐树田         7         7        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外
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相关事项开展深入探讨与交流,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和外
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工作总结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文件,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了多次现场沟通,就内控制度完善、子公司管理、
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及时了解并掌握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展情况及相关重点事项,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办公及与公司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前往公司现场办公,切实参与公司关键决策及相关事务。同时,以电话、
微信、邮件及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
计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动态,及时知悉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本人还前往公司江阴生产基地开展实地考察,深入生产一线,全面调
研公司压力仪表、执行器、阀门定位器、物位仪表等产品的完整生产流程、核心
工艺环节及现场管控情况,进一步加深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质的理解,为更好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完整度,以确保中小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
司的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的公允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的合法性、
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风险等维度,对公司2025年度
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三条及《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履行以下程序:
确认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良好执业记录;核查其与公司无除审计外的经济
利益关系;费用相对于行业水平和审计工作量具有合理性。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
上述事项进行审议,且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
条件以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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