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喆垚-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34: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王喆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清华大学博士后;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访问学者;2002 年 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师;2022 年 2 月至今,
任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
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
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履职期间应出
席 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
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
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积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
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王喆垚    3     3     3     0    0      否       3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应
出席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次,均亲自出席相应会议。本
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履职期间应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审议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进行严
格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效期、赎回条款、回售
条款等相关要素进行深入分析与讨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
决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
和交流,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计计划、程序及工作重点,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的方式,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
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的提
问,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要求,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
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
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2025 年度,公司不定期发送
上交所监管培训资料,使得本人能不断学习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
面的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案例。并且公司不定期为本人报名监管机构或上市公司
协会组织的培训,有效提高了本人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双
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
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
客观、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4 月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
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学
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李学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认为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选举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能
够充分调动管理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
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
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
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
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因个人原因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喆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甬矽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