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宋义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
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含换届前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换届前后独立性保持一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本人持续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
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
充分准备;会议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换届前后,本人均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
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延续该任职
安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
效地跟踪和审查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与建设;
始终关注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换届后
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本年度,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对会上提出的议
案进行表决,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全年度共计现场履职 16 天。通过走访、交流等全面深
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
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储备对公司产品研发、战略布局
提出想法,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
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换届筹备与衔接工作,为本人
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
的监督和检查,尤其是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换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并督促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
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
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内部动态信息。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运用自己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尤其适应换届后公司治理新要求,本人认真学习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最新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并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线上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
度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利益输送风险以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执行情况等进行
了审慎核查。经核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期编制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各季度报告,保障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财
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上述定期报告均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议事方式均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与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利润分配事项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当年
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资金安排及股东回报规划统筹研究拟定,充分兼顾了当期
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需求,决策过程严谨、考量因素全面,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自
身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与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本人基于审慎履职原则与独立性要求,对该议案依法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后续
已由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程序规范、决策公允。
八、其他工作
的情况;
机构的情况;
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新起点,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宋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