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乃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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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邵乃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文件,在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邵乃宇,男,中国国籍,1960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动
力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上海市通用机械技术研究所技
术员、助理工程师;1984年11月至1988年1月,任上海市石油化工通用机械公司团委副书记、
书记;1988年1月至1990年6月,任上海通用机械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1990年6月至1997年6
月,任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规划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02
年4月,任上海电气通用冷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
上海豪申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豪申空
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上海新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3
月至2013年9月,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总工程师;2013年9月至今,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
协会秘书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常
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 报 告 期 应 现场出席 以 通 讯 方 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参 加 董 事 会 董事会次 参 加 董 事 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 大 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
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出席情
        数    次数          数     数                  数
 况      5       5        2       2         2         2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要求,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开展审核与评价,并结合公司实际
提出专业建议;审议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履职尽责,
推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同期,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
按照《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
制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在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阶段,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就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充分沟通交流,
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公允。
员,积极参会并认真履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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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查与专业判断。会议期间,先后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
拟聘任首席运营官的议案》进行审议,全面核查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素养及从业经验,
确保人员选聘程序规范、人选适配公司发展需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出席。针对会议审议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全面审慎核查,确保相关投资
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围绕交易背景、合作方案、定价公允性及风险控
制等重点内容,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深入研讨,并以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发表专业
意见。公司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提供了充分的资料与高效配合,为独立、科学、合规地审议
相关事项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后,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要求,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慎研判重大事项,认真履行监督与审议职责,持续推
动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健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就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充分交流与研讨。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中,本人就审计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细致沟通,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决议落实、
内部控制运行及信息披露等情况,并结合专业判断对经营管理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督
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本人持续跟踪外部宏观环境与行业市场变化,审慎评估各类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
影响。在深入研究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多项
具备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采纳与落实。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保障公司决策科学、公允。履职过程中,始终以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重点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司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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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履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题均执行严格审查程序,要求公司提前提供完整
资料并认真研读,结合审议需要开展必要核实与问询,确保对议案事项充分了解。工作中始
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以审慎、忠诚、勤勉的态度为全体股东服务。
  同时,本人坚持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理解,认真研习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规则与指引文件,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
益保护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披露义务。在审核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
过程中保持严谨细致,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
有效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定期报告及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实效,为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治理情况提供
了充分依据。前述报告均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审议及披露流程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
计工作质量可靠。续聘该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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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法定审议
及表决程序,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相关规定。
  (四)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现
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1000套
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阶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制定,贴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有利于充
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督促其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与公司整体效
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决策过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关联方)
                              、新昌昶胜自有资金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英睿机电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从事风机电机一
体化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履职态度,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在审议公司各项议案过程中,充分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提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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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治理效能;
同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职能,保障董事会运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与独立性,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则,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履职。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及股东
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以专业视角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独立董事:邵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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