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斯: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刘承韪)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33: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ST高斯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刘承韪,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斯贝尔”
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邓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及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承韪,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博士学历。现任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在专业领
域,还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包括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比
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会长、国家电影
智库法律专家、北京仲裁委 / 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以及上海、武汉、西
安、长沙、大连等数十家仲裁委的委员及仲裁员。此外,还担任民建北京市法制
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8 月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
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任职期内,
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参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就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自有资产抵押、控股股东及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业绩补偿款相关事项等进行了专项讨论,
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且合理的建议,有效保障了对
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积
极的沟通工作。本人在履职期间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公司内审部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
过程中,就重大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跟踪、关
注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五)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护工作,在重大决策、信息披露、利润分配等事项中充分兼顾中小股东利益,确
保各类股东享有平等权利。报告期内,积极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与交流,
主动做好信息解读和政策传导工作,耐心解答股东咨询,认真吸纳合理建议。通
过多维度、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增进了中小股东对公司战略与经营的理解与认同,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公司与
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
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2025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
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相关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承韪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高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