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朱厚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 年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6 年 2 月起还担
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历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同人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曾先后兼任深圳
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04 年 1 月至今、2004
年 5 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未上市)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福
州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未上市)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之
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姓名 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会议
朱厚佳 9 3 6 0 0 否
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
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我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督促内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风险
点,切实提升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及完善
情况,关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效果;审议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与年审会
计师保持沟通,关注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分析和审计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议案进行审议。2025 年,我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
议 9 次。
委员 召 提出的 异议
召开日 其他履行职
会名 开 会议内容 重要意 事项
期 责的情况
称 会 见和建 具体
议 议 情况
次 (如
数 有)
(未经审计)的报告》;
报告》
;
;
;
日 5、就《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等相关问
题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
资金的议案》
。
(经审计)的报告》;
;
日
摘要;
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
的议案》
;
披露、监督
与会委 及评估内外
价报告》
;
员认真 部审计工作
审计 2025 年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审议,一 和内部控
委员 9 03 月 21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无
致同意 制,就聘用
会 日 5、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相关议 承办公司审
案。 计业务的会
的报告》
;
计师事务所
;
等事项进行
审议。
的报告》
。
;
;
;
日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
作总结和第二季度计划报告》
。
;
;
作总结和第三季度计划报告》
;
日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日 项报告》
;
;
作总结和第四季度计划报告》
。
;
日 4、审议《关于修订<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
日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会议 1 次,就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进行审议,我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意见。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 2025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5 年度,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开展,听取并审阅公
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汇报,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持续优化。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层就行业动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所作的分析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
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
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严格遵循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的独立
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权益。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
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结合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对于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全面掌握事项的
实质内容。在此基础上,依托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同时,本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监督职
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真听取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本人的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对外
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
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与公平性,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的学习,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理解。通过不断学习与积累,切
实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努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专业性、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与规范运作。
(七) 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利用出席各项会议及其他履职时间,通过现场走访、审阅文件、线上沟通
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动态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监督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效果,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我积极参与
并主持公司相关会议,重点围绕财务运作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风险管理等
关键领域开展核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优化风险识别与防控流程,保障内审工作
的专业性。同时,我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
获取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态势及技术变革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影响的评估分
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多维度信息支持。2025 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9 日。
我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
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披露情况,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
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就发生的相关重大
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审议或发表意见。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 被收购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
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等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
控制的现状。
(五)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六) 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及津贴与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十)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2025 年,我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守忠实
与勤勉义务,坚持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推动
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 联系方式
姓名:朱厚佳
电子邮箱:zhuhoujia@salubris.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朱厚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