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就有关事项发
表意见,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正
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
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以上,且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尹好鹏,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担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期间,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
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始
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前充
分审阅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公司实际,积极
发表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尹好鹏 3 3 0 0 否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职,积极组织或出席相关会议,围绕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意
见和建议,助力提升科学决策效率。
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三)参加相关培训情况
为适应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要,本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任职期
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加深对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履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认知和理
解,不断强化专业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决策落实情况;
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及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等提出合理
化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主动沟通相关重大事项,公司相关部门
积极配合履职、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和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审计监督
工作。任职期内,本人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跟踪重点审计事项的进展情况,
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执行;与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关键领
域、内控执行、财务状况等核心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资金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规划
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升信息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于 4 月 25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经核查,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基于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有关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有效,报告编制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核查确认,立信具备相应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其提供审计服务过
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出具审计意
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十七次会议、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
董事的议案》,选举黎直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对黎直前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进行审慎核查,其具备相应任职资
格和履职条件,提名与选举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内,公司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本人认为薪酬方
案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岗位职责与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
考核制度,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持续实施了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考核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其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诚信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规
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深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监督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中给
予的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