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 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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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合称“分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公司战略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后续修订、应用指南和解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的相
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内控管理的要求
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结
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并报公司财
务部备案。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合规、诚信稳健、业财融合、价
值创造。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会计行为;有效
筹集和运用资金,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强化财务
分析;完善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规范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
健全财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 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裁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和
总裁负责。
全面财务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任职条
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解聘。
相适应、具有上岗执业资格且有相应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财
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会计工作岗
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对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
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以保障会计工作的规范开
展与业务需求的全面落实。
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公司财务部门担任出纳
工作。
司总部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并接受公司总部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考核。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的权责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年度决算报告;
  第八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
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
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
效益;应当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九条 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
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仓库同时设置相应的明细账、实物账,登记核算
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财产物资。
  第十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加强内部监
督,确保经营合规与资产安全,制定以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使会计管理贯
穿于经营管理各环节,促进管理改善。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岗位分离;对涉及资金、资产的不相容职责,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承担,形成有
效的内部制衡。严格执行交易经办与记录分离、实物管理与账簿管理分离,并健
全内部稽核与定期轮岗机制。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稽核与独立监督。
法与传递流程,明确填写、签批、传递、归档等各环节要求,确保原始凭证真实、
完整、及时、准确。
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各类收支的审批权限、范围
与程序,强化支出监督。
况、经营成果及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跟踪重要指标落实情况,识别问题并提
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
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一般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
经理调动或离职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调动或离职由公司负责人监交。
对未办妥移交和监交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办理移交手续
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
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十三条   记账本位币: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四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通过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
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
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
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
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
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
收益。
  第十五条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
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
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
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
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
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
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
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
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
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
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第十九条   金融工具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
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
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
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
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
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
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
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
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
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
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
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
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
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
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
具。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
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
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
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
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
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
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
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
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
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
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
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第二十条       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
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确认组合的依
        项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据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
                    票据承兑人    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
                             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一条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
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确认组合的依
             项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据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
                            性质组合
 方客户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国企、上市公司                  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
                            性质组合
 及大型企业客户                             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应收账款组合 3 应收政府及事业单位                  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
                            性质组合
 客户                                  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应收账款组合 4 应收其他客户            性质组合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二条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
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
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项目               确认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 1 应收票据        性质组合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
  组合 2 应收账款        性质组合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
                          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融资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
款项融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第二十条进行处理。
              项目                     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应收股利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
组合 2 应收利息                 本组合为应收利息
组合 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组合 4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押金和保证金
组合 5 应收备用金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员工备用金及借款
组合 6 应收其他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其他款项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其他应
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
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
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
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项目        确认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 1 已履行未结算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性质组合
目                        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
                         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组合 2 未到期的质保金   性质组合
                         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合同资产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五条存货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存货
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
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
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二十六条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
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
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
得到相关权利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
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
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
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
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
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
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
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
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
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
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
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
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
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
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
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二十七条长期应收款
  对于重大融资成分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
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八条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
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
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
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
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
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
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
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
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二十九条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
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三十一条在建工程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三十二条借款费用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计算机软件及非专利
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
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研发支出归集范围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
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
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
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
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
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四条长期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
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
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
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
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
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
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
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
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
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
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
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十五条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
列示为合同负债。
  第三十七条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
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
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
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
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
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
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
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
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
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
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
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
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
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等。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
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
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
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
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预计负债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第三十九条股份支付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
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第四十条   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公共安全软件、公共安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
售及相关服务等。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
益。
  (2)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
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
入确认。
  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
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①商品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应急平台软件产品、配套支撑软硬
件产品、装备产品等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公司销售的产品,如需安装调试,在货物发至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
客户出具的验收资料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如无需安装调试,在货物发至客
户指定地点并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货物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②提供服务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
的履约义务,包含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及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
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公司将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
认的,公司提交了相应的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取得客户的验收资料确认收入;
  公司将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提供了相应服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
  ③建造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城市生命线和消防设施建设等履约义务,由
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
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消防设施
建设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完成合同成本占合同预
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公司城市生命线建设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履约进度按已完成工作进度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已完工进度进行重新
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3)收入的计量
  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
时,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
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
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
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
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
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
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
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
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
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
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
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
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
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
其他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
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第四十二条政府补助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
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目前的政府补助均采用总额法核算。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
司提供贷款的,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
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
费用。
  第四十三条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第四十四条租赁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的会计处理如下:
  使用权资产,是指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
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
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因租
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租赁期
开始日后,在租赁资产租赁期内或剩余使用寿命内对使用权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
提折旧。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
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公司合理确
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计算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
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折现率)
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
公司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
面金额。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
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
计量租赁负债。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
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
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
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融资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
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
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
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
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
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
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
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第四章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四十五条会计核算以公司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全面记录和
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
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办理
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十七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
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四十八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
编制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
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并依据相关法规和制度
填制记账凭证。
  第四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会计业务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
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每月终了,按规定进行结账与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
  第五十条    公司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确保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晰,并按规定期限报送。
            第五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的构成。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报
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应对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项目作进一步说明,并
对未在报表中列示的重要事项予以披露。
  第五十二条附注披露要求。附注应当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披露内容与
各会计报表项目相互参照,保持清晰对应。
  第五十三条财务报告编制控制。公司建立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机制,主要
包括:
  第五十四条编制责任体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
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负责人及相关编制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职责分工。公司财务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
责包括制定报表格式、收集汇总会计信息、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及相关分析等。各
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财务报告编制与分析工作,审核会计信
息及报表。对任何授意、指使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并向
上级汇报。公司实行保密制度,保护如实反映问题的人员。
  第五十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
不得漏报或随意取舍。
  第五十七条财务报告审计与报送。公司按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
务报告。各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第五十八条信息披露。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应符合《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第五十九条财务报告的分析运用
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偿债与营运能力、净资产变动、盈利与发展能力、现金流量
运转等。
  第六十条    财务分析报告。定期财务分析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内部管理文
件。分析结果应及时报送管理层,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六十一条记账要求
手工会计记录错误更正应按规定用红线划销,并在上方重新填写正确内容,或按
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更正。实行会计信息化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账簿的错
误更正,应当通过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冲销或补充登记法进行。
  第六十二条会计凭证
证明文件。企业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通过 OA 系统或其他合规途径生成或
取得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审批单、系统生成单据、外部取得发票等证明经济业务
发生的依据。所有经济业务须在 OA 系统中发起并完成审批,相关电子流程记录
视同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会计人员依据 OA 系统传递的已审批业务信息及相关原始凭证(电
子或纸质),按会计准则填制的记账依据。
  第六十三条记账凭证填制规范:会计人员须依据 OA 系统已审流程及相关合
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OA 系统与财务系统集成传递的数据应作为记账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更正类记账凭证可在系统中标注说明,不强制附纸质
原始单据。
或“第×页/共×页”形式标识。
打印的机制凭证应包含制单、审核、记账人员信息。
  第六十四条原始记录的管理
时。电子流程与相关单据共同构成业务发生的原始依据。
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手续。
  第六十五条财务稽核: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
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办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
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
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档案范围
  凡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具有查考与保存价值的财务文件资料,均属于
财务档案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鉴定意见书。
  第六十七条管理职责
确分类、编码、保管期限与借阅流程。
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有效利用。
  第六十八条归档要求
件,并注明原件去向。
步备份。合同等重要财务文件应保存原件,涉及多部门的,财务部应至少保存一
份原件或核验无误的复印件。
对应索引。
  第六十九条保管与借阅
件,并定期检查。
限期归还。外单位或个人借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损坏,应及时报告并依规处理。
  第七十条   鉴定与销毁
册,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监销。
档案,应单独鉴定,延期销毁。
                 第八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条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要求,建立并
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战略引领、优化资源配置、
控制经营风险、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
  第七十二条定位与性质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公司预算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各项预算管理
细则、方案和流程的基本依据。全面预算是公司战略落地的年度行动方案和量化
工具,是实施资源配置、过程控制、绩效评价的核心管理机制。
  第七十三条全面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协同一致。
续的价值增长。
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控。
责、谁管理”,预算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建立规范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应对重大内外部环境变化。
  第七十四条管理组织与职责
  公司建立“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主体”三级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包括:
重大预算调整方案。
方案、制度,监督预算执行,并对预算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负责预算管理的具体组织、协调、监控、分析和报告工作。
关预算条线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如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研发预算、财务预算),
负责相关预算的审核、平衡与过程管控。
控制与分析,对本单位预算目标的达成及资源使用效能负责。
  第七十五条预算内容体系
  全面预算由相互衔接的以下部分构成:
算等,反映各项业务活动的计划。
预计现金流量表及关键财务指标预算,综合反映预算期预期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与现金流量。
  第七十六条预算编制与确定流程
  年度预算编制遵循“战略规划输入、上下结合、分级编制、综合平衡、审议
批准”的基本流程:
成公司总体预算以及各预算单位预算。
预算则报请预算委员会批准后,逐级分解下达执行。
  第七十七条预算执行与控制。经批准的预算是预算期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的
基本依据。各单位应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通过授权审批、流程控制等手段,
确保业务活动在预算框架内进行,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第七十八条预算分析与报告。建立定期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各单位及
归口管理部门应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及原因,评估经营风险与资源效能,及时提出
管理改进建议。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并向管理层报告。
  第七十九条预算调整。为维护预算严肃性,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
整。当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时,应履行严格的申请、审核与
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方案须经预算委员会批准,重大调整需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十条   预算考核评价。预算执行情况是绩效评价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司
建立预算考核评价体系,将关键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绩效
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是预算管理的总纲。各预算单位、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可
依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专项管理办法,但不得与本制
度相抵触。
              第九章 资金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条公司按照“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安全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运作、提高使用效益、控制融
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十三条资金管理涵盖银行账户、资金结算、票据、资金预算、融资、担
保及理财等全过程。票据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等各类银行结算票据。
  第八十四条管理架构。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集中监控”的资金
管理模式。财务部是资金与票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
统筹调度与风险控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资金与票据的具体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第八十五条账户开立与使用。
  第八十六条账户核对。必须按月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确保账实相符。第三方支付账户须同步定期核对。
  第八十七条现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原则上业务结算采用银
行转账,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与库存限额。每日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八十八条收支结算纪律
通过个人账户结算。
行现金报销。
  第八十九条票据管理
节建立台账,实施全过程登记与监控。
分开保管。网上银行密钥(U 盾)及支付密码必须严格执行“分人保管、分人操
作”原则,人员变动需及时交接并更换密码。
     第九十条   资金预算管理。公司所有资金收支均须纳入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
管理,以收定支。财务部负责汇总编制并监控执行。预算内付款按计划执行,预
算外支出须履行追加审批程序。
  第九十一条债务融资。所有融资行为须纳入年度预算并履行审批。遵循“规
模控制、成本优先、风险可控”原则。财务部建立融资台账,监控还款计划及风
险。
  第九十二条对外担保。
内的控股子公司。
保。
  第九十三条资金理财。在确保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对阶段性闲置资
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理财范围限于低风险保本型产品,禁止从事股票、衍生品等
高风险投资。所有理财操作须事前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十四条费用管控原则与审批流程。公司各项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量
入为出”的原则,严格依据年度预算与计划进行控制。费用审批须通过 OA 系统
全流程线上进行,并建立分级授权体系,杜绝越权审批。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
经纪律,接受财务监督。业务部门负责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必要性审核,
确保费用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准
确。财务人员负责审核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财务合规性,对审批手续不
全、凭证不合规或超出标准的开支,有权予以退回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十五条费用预算执行与控制。公司依据年度财务预算对费用实行总额控
制与分项管理。财务部门应通过系统监控预算执行进度,按费用性质与责任部门
进行核算,定期汇总分析并通报执行情况。
  第九十六条成本核算管理。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
成本核算须建立在规范的原始记录基础上,严格执行材料领用制度,领料须在系
统中注明对应的合同或项目信息,确保成本归集准确、可追溯。
  第九十七条成本核算科目与结转。成本类科目(如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
费用、研发支出等)须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与核算。产品成本结转须依据系
统内的收货或验收确认;项目成本结转须以经 OA 流程审批的最终验收报告为依
据。
  第九十八条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
  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九十九条期间费用核算。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核算时严格区分:
  销售费用: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而产生的运输、包装、广告、售后服务及
销售部门相关支出。
  管理费用: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行政、人事、法务、办公及
董事会等相关支出。
  研发费用:为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所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化支
出。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与摊销、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及
其他相关费用。
  财务费用:为筹集资金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及相关手续费。
  用于长期资产购建或投资项目竣工前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予
以资本化处理;研发支出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不计
入当期研发费用。
                第十一章   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百条    存货的定义与范围。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
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
材料和物料,以及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存货属于公司的流动资产。
  存货范围的确认标准是法定产权的归属。凡在资产负债表日,法定所有权属
于公司的物品,不论存放于何处,均应确认为公司存货。
  第一百〇一条 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品。
的成本,例如与特定合同直接相关的人工、材料、制造费用等。
  第一百〇二条 存货的计价与成本结转。
  初始计量: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的构成依据来源不同(外
购、自制、委托加工、投资者投入等)按会计准则确定。
  发出计量:发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实物存货的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
均法确定。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成本结转:
  产成品:在取得客户收货或验收确认依据后结转销售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在相关履约义务履行(即:对应的服务已提供或商品控制权
转移),并确认收入时,结转至当期损益。
  第一百〇三条 存货的日常管控
  职责分离:建立涵盖计划、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盘点、财务等环节的
内部控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流程规范:所有存货的入库(包括采购入库、完工入库、退库)和出库(包
括生产领用、销售发出、借用),必须通过经审批的单据在系统中流转,确保记
录及时、准确、完整。
  合同履约成本归集:为履行特定合同发生的直接成本,应在系统中明确对应
至具体合同项目进行归集。公司的各种存货的最高、最低(限量)在符合公司有
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公司采购、生产、仓库及财务等相关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
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状况共同制定,财务部门须监督检查限额(预算的)执行
情况。
  第一百〇四条 存货的盘点与清查。
点。
管理责任、意外灾害等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但预计无法收回的合同成本,应计提跌价准备。
  第一百〇五条 账务核对与交接
卡、物相符。
确保账实清楚,交接资料完整,责任明确。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〇六条
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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