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
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深圳市
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0021号】。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和审议,现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关注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进展
保持关注,并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
二、对《董事会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一)我们对2025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
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实际调研,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我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
专项说明。
(三)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
相关事项,尽快解决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积极维护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
李家新 戴新民 於恒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