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庞俊巍,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拥有律师、会计师、国际审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从业
资格。2006 年至 2015 年期间任职于金融类公司或投资公司,2015 年至 2021 年
期间任职于律师事务所。2022 年至今任北京庞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 年 6 月
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的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履职情况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二)股东会会议履职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年度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本人本年度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关于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
四季度工作计划》《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
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不少于 15 天。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九)在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及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法规的理解与认识,以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公司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本人在董事会前已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
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本
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谭天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
此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同意提名谭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在董事会议中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公
司拟聘任的公司总经理楚林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能力,因此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同意楚林先生拟任公司总经理,并在董事
会议中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拟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本人
在董事会议中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拟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具备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
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因此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同意李艳君先生拟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在董事会议中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五)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是根据其个人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
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为其基本收入保障;绩效薪酬是根据其业绩完成情况发
放的一种激励性薪酬。这种薪资结构能够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
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此外,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俊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