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垚)
本人作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务虚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经营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 垚 男,1981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专业)。曾
任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逸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亚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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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获取任何未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确保履职行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议 2 次,通讯表决 13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
会议,现场出席股东会 2 次,线上参会 1 次,出席率 100%。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广泛收集决策所需信息资料,为科
学决策筑牢基础。会中,充分发挥会计专业背景优势,对审议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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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独立判断,积极参与讨论,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慎
考量各项议案的授权范围、合理性与潜在风险,本人对任期内所有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作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亲自主持并出席全部会议,围绕定期报告编制、
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及内控有效性等核心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全面探讨,认真审核年度审计计划、方案及结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委员亲自出席,与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充分沟
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推
动考核机制的有效性、合理性与合规性持续完善。
本人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
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与披露义务,决策过程合法有效,在重大事项决
策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
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规定,会议审议
涵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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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重点对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的必要性、潜在风险,以及被提名人的
任职资格等关键因素进行审查,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议,确保
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允性、科学性与公正性。
(四)参与务虚会情况
议题开展深入研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下属核心产业的政策动态走
向、战略布局规划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投资策
略以及合规性管理和运管风控要点给予了建议。通过深度参与战略研
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贡献专业
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沟通外,还进行了电话等非定期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
及财务问题积极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持续
关注审计部门人员配置与工作规范性,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财务、风险
及内控状况,为独立履职中做出客观合理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办公时间与公司财务、审计、纪检及业务部门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
深入了解经营财务状况并交换意见。日常工作中,除常规沟通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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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1 次专题会议、3 次视频会议以及多次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
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
系,动态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带来
的影响。
况,本人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办公室人员一同赴宁波溪口抽水蓄能
电站有限公司,同年 8 月前往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
研。调研采取实地考察方式,深入生产经营一线,与子公司管理层深
入交流,详细了解公司战略落地执行情况,评估业务发展的合理性与
可持续性,核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监督内控体系有效性,
全面掌握子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为后续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坚守独立、公正的专业原则,在各项决策中确保
不受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的影响,忠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
中小股东权益。本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股东会,与前来参会
的投资者就其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度交流,主动倾听中小股东的声
音,并将相关建议及时向管理层传导,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沟通
与权益维护方面的桥梁作用。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现场工作时长的法定要求。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与大力支持,公司董事长、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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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本
人开展工作,为本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情况、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提供有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监督: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进行审核。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确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而产生
的商业交易行为且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
分别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
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
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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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
对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公司)提供,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
任何担保。另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按时披露《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5 年一季
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报告。经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对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基于综合能源业务固定资产持有目的、
管理方式及实际使用状况,对公司综合能源板块固定资产项下综合能
源设备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 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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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本人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认为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情况,要求审计部门与会
计师事务所等对重点风险领域进行全面内控梳理与执行监督,积极探
索内控、风险、合规一体化建设。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要求,围绕内部控制环境、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
加强内控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在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本人认为,公司高度重视
内控工作,能够立足经营发展特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注重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任期内,公司内控管理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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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项目团队展现了过硬
专业素质,工作尽职尽责,表现优良,且对公司业务及行业特点较为
熟悉。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其为 2025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全面检
查和评估。经评估,该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持续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任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发生变动。经认真核查,提名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任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管理经验及身
体条件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及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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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披露信息相
符,公司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真实准确,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八)其他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不涉及
公司被收购的情形;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变更;不涉及制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凭借会
计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助力公司持续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自觉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规规则,积极参加上交所、证监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深
入理解规则条文,确保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履职水平。认真
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制的相关培训材料,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
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
相关人员在 2025 年度对本人独立董事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展望 2026 年,本人任期内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专业、尽责
的原则,持续深入学习监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密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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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经营动态,全面了解风险控制状况,进一步强化与董事会及管
理层等的沟通协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突出的专业素养,积极推动
公司治理完善与优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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