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 金发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卢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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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卢馨)
  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卢馨女士,1963年10月生,台盟盟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2004
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
表等。现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866.SH)、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002668.SZ)和深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8日起至今担任金发科技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
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卢馨     1     1           0    0     0     0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
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0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
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就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督促公司更好地回应中
小股东关切。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3日。本人通过电话沟通、公司总部、武汉金发、成都金发等子公司现场交流、关
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
事项,及时了解公司股权激励、投融资项目、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
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七)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
料,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
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
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
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2025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无应单独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
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定价公允、
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
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现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
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
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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