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新疆大全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的
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渊,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
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部门;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东吴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策略分析师;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兴业银行集团华福证券投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董事总经理、股权部总经理;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次数
参加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袁渊 6 6 - -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需本人回避表决的议案以外,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加前述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除需本人回避表决的议案以外,本
人就审议事项达成同意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情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评估,
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
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
展谏言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特
长,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就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
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
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
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
事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
所必需的;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上,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非关联方利益的情
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出现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
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或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
进一步优化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
门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前述事项的审议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情况。
综上所述,我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无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认真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主动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要求,并且深入了解业务发展和项目的进展情况,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
通,充分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袁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