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为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LIANSHENG CAO(曹炼生)、姚毅、袁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LIANSHENG CAO(曹炼生)、姚毅、袁渊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LIANSHENG CAO
(曹炼生)、姚毅、袁渊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LIANSHENG CAO(曹炼生)、姚毅、袁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