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充分履责。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4 月 25 日和 5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
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
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计划达成一致。2026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
健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
见。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保持沟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确认等领域,并持续对天健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
审计范围、时间安排、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进行沟通。
健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天健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职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
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
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
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