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司(含 A、B 股)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
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湘佳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
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
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
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
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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