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2: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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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民币 96,785,540.1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5,245,559.8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478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
       真试验平台
            合计                80,000.00     80,000.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2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 23,524.56 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25%。
  公司本次使用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
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
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于 2022 年 6 月到位,公司本次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
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
用于质押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
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2,000 万元用作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
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2,0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决议;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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